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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联合行动,深圳龙岗法院顺利交付位于普宁法拍房

近日,在广东省揭阳市两级法院及普宁市里湖镇派出所、卫生院的大力协助下,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岗法院”)成功将被执行人位于普宁市的一套法拍房腾退交付给买受人。
民间借贷纠纷致房产被司法拍卖,法院执行时又遇节外生枝
该执行案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谢某辉因未履行生效判决,被龙岗法院依法处置其名下位于普宁市里湖镇的一套房产。经公开拍卖,竞买人林某以最高价竞得并付清全款。之后,执行法官责令谢某辉在十五日内自行搬离,但其置若罔闻。执行法官前往当地张贴搬离通知书时,发现屋内住着谢某辉胞兄谢某凯。谢某凯声称该房产为兄弟二人共有,由于谢某辉欠其钱款无力偿还,因而主张将该房抵债直接转为自己所有。执行法官反复做其工作,告知兄弟二人的债务纠纷应当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得以此为由占有房屋。但谢某凯根本听不进法官的劝解,反而用粗言秽语大吼大叫,扬言要与房子共存亡。限时期满后,谢某凯仍占用房屋拒不搬离,执行法官遂向物业管理处及供电部门发出通知,对该房产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但谢某凯却从楼上亲戚处私接水电,继续占用涉案房产。
图片由龙岗法院提供图片由龙岗法院提供
两地法院联合行动强制执行,占用人慑于司法权威具结悔过
涉案房产位于普宁市,被执行人谢某辉下落不明,占用人谢某凯又扬言会采取极端手段对抗执法,异地清场存在较大障碍。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普宁法院对此案执行予以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龙岗法院先遣小组抵达普宁为强制执行作准备时,普宁法院执行局领导全程陪同前往普宁市里湖镇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并一同商议完善执行预案,全力协助龙岗法院开展工作。
7月20日一大早,龙岗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直奔普宁。下午两点,执行行动正式开始,龙岗和普宁两地法院执行局领导联合带队,率领法官、助理和法警,连同里湖镇派出所民警、卫生院医护人员共30多人赶赴现场,实施强制腾退工作。执法人员来到涉案房产门前,反复叫门无人应答,占用人谢某凯在电话中表示房内无人,让法官等他半小时,40多分钟后,其又态度恶劣地声称自己在外办事,没空理睬这事,让法官等他再过半小时回来。龙岗法院执行局领导果断下令强行开锁,干警们进入房屋后发现有人在睡觉,其除了说明自己是谢某凯的儿子外,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一问三不知,拒绝配合,法警当即将其带至警车内看管。执行人员按照预案迅速组织开展评估、登记等工作。
此时,买受人向法官反映,谢某凯偷偷回到小区躲在隐蔽处观察,看到两地政法机关联合执行的场面后,便赶紧联系当地村委,请村干部陪同到现场接受法院处理(据了解,谢某凯此前曾蛮横地拒绝接受村委对他的说服教育)。法官将父子二人带至里湖镇人民法庭进行司法训诫和释法教育,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谢某凯最终具结悔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并指定其外甥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涉案房屋顺利移交,执行人员凯旋午夜
强制执行的当天,骄阳似火,盛夏的炎热无情地炙烤着,执行干警们无不大汗淋漓,但每个人都一丝不苟地投入执行现场的紧张工作中,没有懈怠、没有疏忽,五个多小时的忙碌之后,涉案房产被彻底清空,顺利交付买受人。夜幕降临时分,此次异地强制执行工作全面完成,龙岗法院执行干警在夜色中返回深圳,又经三四个小时的驰驱,当他们回到单位时已是午夜。
(原标题《龙岗法院跨市执行交付位于普宁法拍房》)
见习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李怡天 关越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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